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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学校乱收费 校长将先免职
2013-03-15 11:07:00

  原标题:河南:公办学校乱收费 先摘校长乌纱帽

  各种巧立名目的教育收费一直令众多家长头疼不已,昨日,记者从省政府纠风办获悉,全省已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全省治理涉教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特别规定,凡发现乱收费问题,校(园)长先免职。

  据省政府纠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有几大重点:

  1.严禁高校乱收费。严禁高校将提前缴纳学费作为录取依据,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重修费(按学年制收费的高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以及押金、保证金等。同时,严查高校乱办班、乱发文凭等,坚决治理以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

  2.治理中小学、幼儿园乱收费。中小学以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点地区、高校附中附小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禁止通过办班、竞赛等名义与招生、收费挂钩。幼儿园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借读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费,严禁对入园幼儿跨学期收取保教费。

  3.严查“一校两制”、“校中校”。对于一些基础好、教育资源丰富的公办重点初中、小学,在办学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借改制之名实行“一校两制”,借“民办”之名收取高额择校费,形成“校中校”的做法,继续加强监督检查。

  4.严惩从全省“掐尖”好生源。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奥数班、“占坑班”、兴趣班、培训班。高中方面,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严禁弄虚作假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宏志班不得扰乱地方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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