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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师注册试点范围扩大 更多教师告别“终身制”
2016-05-23 10:54:00
大河网

河南教师注册试点范围扩大 更多教师告别“终身制”

  河南更多教师要告别“终身制”啦。5月19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2015年河南省确定新乡市先行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经教育部批准,河南省2016年新增洛阳、濮阳、信阳3个省辖市为第二批注册试点。

  【意义】

  不断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为什么要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呢?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大河网(www.dahe.cn)记者采访了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也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项目。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现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情况,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对健全教师激励约束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范围】

  公办普通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都有哪些教师需要定期注册呢?大河网记者了解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为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即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问题】

  “低段高聘”如何解决

  首次注册时,对“低段高聘”,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有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岗位任教的),试点前已在高学段任教满2年且经学校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先给予注册合格结论,并限期5年内取得与任教学段、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持有的教师资格种类相一致的教育教学岗位;否则,下次定期注册时,按“注册不合格”处理。其他“低段高聘”人员,首次注册时应给予暂缓注册的结论。

  【流程】

  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每年9月中下旬至10月底)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实行网上个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网报”栏目进行网上申请。

  学校对本校教师提交的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集中统一报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县级审核(每年9月中下旬至10月底)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提交的教师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3.市级复核(每年10、11月)

  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复核。

  4.省级终审(每年12月)

  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在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对全省注册申请进行终审,按照定期注册条件,给出终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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