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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招才新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扩大
2016-10-10 11:31:00
河南日报

  10月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委组织部联合该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破解高层次人才和县乡基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难问题,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

  目前,我省有各类事业单位8万多个,工作人员210余万人。这些事业单位是我省各类人才的主要集聚地,而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引才聚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此次我省制定《意见》,围绕选才引才,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旨在畅通人才招聘渠道,提高招才引才效率,优化河南人才队伍素质结构。

  今后,我省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灵活高效、权责清晰、阳光透明、监管到位的公开招聘体制机制,为事业单位引才聚才提供制度保证。②40

  事业单位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如何通过公开招聘激发人才活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资源配置效率?10月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广揽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 

  【案例】过去,本科院校没有自主招聘权,对于先期签约引进的博士等人才,只能先向主管部门报招聘方案,审查批准后,等待一年一次的集中招考,引进人员常常因为入职周期过长而转向其他单位。

  【政策解读】本科院校、省政府直属科研单位、省属三级甲等医院招聘博士和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由事业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招聘,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以后,这些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可随时自主发布公告、自主开展招聘工作,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可随到随聘,不再受批次、时间限制。”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余耀武说。

  【案例】今年我省一省直科研院所公开招聘,有13个岗位因报考人数不够,未达到开考比例。

  【政策解读】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短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考核招聘、简化程序等措施。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可不经过笔试,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其资格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依照有关办法设立特设岗位。

  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 

  【案例】艰苦边远县乡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我省某县事业单位,3年来仅招聘到本科学历人员57名,占招聘总数的5.6%,研究生学历以上全无,流失人才133人。

  【政策解读】各地可适当降低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聘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招聘年龄条件,合理确定开考比例等,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艰苦边远基层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市)户籍或在本县(市)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聘,可设置一定数量岗位面向当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试考察中的权重。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等生产一线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突出服务性、保证公正性 

  【案例】今年4月,我省组织217家用人单位携8000余个就业岗位,赴京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当天就有752名硕士研究生、1045名博士研究生达成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意向。

  【政策解读】我省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专项招聘,还将采取统一组织招聘、考核招聘等多种形式,探索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式方法。余耀武说,为体现服务性,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每年将组织1到2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为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搭建考务服务平台,省直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招聘工作需要,自主选择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案例】2015年,我省出台了《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为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立新规矩,建新机制,在防止和杜绝“萝卜招聘”、“违规进人”等问题上扎起了篱笆。

  【政策解读】“公正性和科学性是公开招聘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余耀武说,《意见》相比《规程》,重在放权。在进一步放权搞活、强化服务,提高招聘科学性、快捷性的同时,也要强调招聘组织的规范、公开、纪律和监督。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禁止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要求、违反进人纪律的行为,对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绕道进人”、“萝卜招聘”等问题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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