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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307名!
2019-11-22 09:20:00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规定,郑州大学2019年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07名(博士毕业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是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于2000年7月合并组建而成,涵盖文、理、工、医、农等12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4万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1.9万余人,外国留学生近2200人;拥有3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16个本科专业,2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3个一流建设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化学工艺、凝聚态物理、材料加工工程、有机化学、中国古代史等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等7个学科(领域)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8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现有教职工57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3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2人,海外院士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长江学者10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2人,国家教学名师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4人,教授752人,形成了一支以院士和学术大师为引领,以“杰青”“长江”等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博士为骨干的人才队伍。

  2017年9月,郑州大学被列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序列;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确立了综合性研究型的办学定位,提出了一流大学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主管人事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组织、人事、学生管理、纪检和办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及海外院校毕业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郑州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为http://zpjob.acabridge.cn/www/company/view?comid=2406。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注册后登录填报。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招聘院(系)、部处或学校人事处联系。机关行政管理岗位报名时间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由各相关院(系)和部处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试讲、面试、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学术创新潜力、课程讲授能力等。

  (三)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7781085(郑州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7781266(郑州大学纪委)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来源: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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