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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招生问答

报考指南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大学的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通过加强学科建设、培养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扩大招生、新校区建设等,在提高办学层次、教育质量、学术水平和扩大发展规模、办学空间、对外开放等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已经成为一所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先后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世界大学联合会和亚太大学联合会成员。河南大学现设有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淮河临床学院、东京临床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民生学院、国际汉学院、欧亚国际学院、人民武装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研部、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等学院(部),89个本科专业,4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校区: 河南大学
招生电话: 0371-22196656、22196686、22196696、22196996
邮政编码: 475001
通讯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电子邮箱: hdzsb@henu.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henu.edu.cn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九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
   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分数相同的考生,依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专业成绩,河南省、北京市考生采用河南省、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其他省份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绩。具体原则是:在专业成绩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1)美术学(含书法方向)、摄影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详见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下同)。(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的录取:专业成绩,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其他省份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绩。具体原则是:在专业成绩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分本省、外省两类录取。河南省考生(1)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2)音乐表演中的声乐、器乐(省统考)、欧洲管弦乐(校考)、舞蹈编导等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视唱、钢琴演奏及格的基础上;均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表演(戏剧方向)及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1)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编导等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主科成绩并列,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声乐方向的考生填报合唱指挥方向志愿,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声乐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声乐成绩并列,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专业成绩,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其他省份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专业成绩,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其他省份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的录取:采用河南省该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采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河南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数线85%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在专业成绩高出省定本科线15分且文化课成绩高出省划线50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河南省或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各类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本科国际通识教育项目学费18000元/生?年。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600-930元/生年(收费标准以2013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校园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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