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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008-11-21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推荐:河南09年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12月1-5日报名

  2.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填写《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领取《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高中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报名,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中个人信息内容,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等十个类别,考生至少选报其中一类,除美术、音乐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外,其他各类别之间可以兼报多选。

  二、专业考试

  4.报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所有本省院校和外省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有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和有特殊要求需要校考的,学校须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办同意校考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

  5.今年所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均须向我办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最迟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之前。经我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的校考院校方可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或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我办同意组织校考的,其校考成绩我办不予认可。拟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须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艺术专业统考类别,以便向考生公布。

  6.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使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以既使用校考成绩又使用省统考成绩。

  7.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类别合格控制线。

  8.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

  9.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30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由考生在考试现场自行选定等级并随机抽题。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3月份,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0.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考试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四个方面评判,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从2009年1月9日开始分批报名、考试。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1.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2009年1月6日报名, 1月7日考试。

  12.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考试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判,形体观测、行走表现共250分,口试50分,才艺表演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2009年1月9日报名,考试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3.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考试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判,形体观测、行走表现共250分,口试100分,才艺表演5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2009年1月9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4.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考试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判,总分2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报名时间2009年1月15日—18日,考试时间从2009年1月16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5.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为三个部分内容:①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②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③文学常识。面试为即兴评述,考试主要从普通话水平、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判,总分50分。笔试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判,总分15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报名时间2009年1月1日—4日,1月5、6日笔试,面试从 1月7日开始。具体报名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6.体育舞蹈类省统考科目为芭蕾基训(基本功)、体育舞蹈综合素质测试、体育舞蹈基本动作及自选作品表演,各项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总分为100分。考试从考生的形象气质、舞蹈基础、专向素质和专项技术等方面进行评判。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时间安排在2009年3月份。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考生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7.考生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经省招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18.经我办同意可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校考原则上应安排在1月26日以后、2月28日以前进行。在接受考生校考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登录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核对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未领取《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校考院校接收和组织考生校考时应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在我省设立的校考考点内只允许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测试。

  19.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校考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

  20. 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若在我省设置考点,应书面向我办申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组织管理方式(传真:略)。按教育部要求,我办积极配合校考院校组织好校考,同时履行有关职责。

  21.按照教育部要求,凡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院校应于4月15日前书面向我办通报,由我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院校应以公函形式报送违纪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09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违规事实等。

  22.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省统考分专业类别专业合格控制线。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办将及时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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