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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南阳理工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正式发布
2021-06-03 1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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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1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3.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总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6日17:00截至。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2021年6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nylgxyjwc@163.com。

  1.本人签字确认的《南阳理工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照片要求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为佳,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KB之间,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以上材料要求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考核。考生可于2021年6月11日登陆南阳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1年6月24-25日。各专业具体考核测试安排于2021年6月16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面试形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录取

  按照考生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将于7月13日前,在南阳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收费标准

  (一)报名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参照2021年相应专业普通本科收费标准执行,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财务管理、英语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管理

  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毕业证书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就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由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对以南阳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办法由南阳理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7-62073875

  监督电话:0377-62233893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邮编:473000

  学校网址:http://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nyist.edu.cn

(来源:南阳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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